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凯发k8手机

当前位置:凯发k8手机 > 政务公开 > 二级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4-21 15:42:36   
a a-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全市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筹集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主管局组织协调全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3.承担全市低收入群体及新市民住房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提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房的相关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申报和发放的辅助工作。

4.承担全市政策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5.承担本市级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服务工作。

6.提出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政策建议;为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考评,承担对市四区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备案的辅助工作。

7.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公有住房个人不动产登记前期权属和上市交易等相关工作。

8.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凯发k8手机首页 > 政务公开 > 二级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1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全市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筹集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主管局组织协调全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3.承担全市低收入群体及新市民住房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提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房的相关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租赁补贴申报和发放的辅助工作。

4.承担全市政策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5.承担本市级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服务工作。

6.提出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政策建议;为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考评,承担对市四区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备案的辅助工作。

7.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公有住房个人不动产登记前期权属和上市交易等相关工作。

8.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网站地图